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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物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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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金相關>

1.課稅標準

根據財務部規定,進口郵包物品完稅價格在新臺幣(下同)2,000元以內者,免徵關稅、貨物稅及營業稅。(抽查,不一定都會被課稅。)
所謂完稅價格就是包含運費後的價格,例如商品費用1500新台幣,運費600新台幣,總共費用是2100新台幣,超過2000新台幣,則須支付稅金。進口貨物收貨人或持有人為營業稅的納稅義務人,應繳納的營業稅由海關代徵。

財務部消費者進口貨物應注意事項

2.營業稅收取方式

保健食品及藥品的營業稅皆為5%,無論是自用還是買賣都須支付營業税。其他品項以及後續稅率變動請參考財務部稅率查詢

3.分開下訂單,讓每筆訂單皆低於2000新台幣,是否可以避免課稅?

進口郵包,自同一寄件人寄出,並且在同一時間寄與同一收件人或同一地址,其完稅價格將合併進算,因此若是要分開下單,則需要填寫不同收件人和收件地址。

<保健食品及藥品寄送規定>

保健食品

  1. 膠囊、錠狀保健食品,需符合每種12瓶以下、總和不超過36瓶。
  2. 屬食品或相關產品,且價值在1千美元以下,重量在6公斤以內者:(常見有膠原蛋白粉、乳清蛋白粉、奶粉、薑黃粉等)
  3. 屬食品添加物且重量在1公斤以內(但香料限量200公克以內) :常見有維他命C粉末、麩醯胺酸粉末
  4. 若是超過以上規定需要『申辦進口同意書

藥品

※寄送少量藥品供自用者:以每種2瓶(盒)為限,合計不超過6種,可由海關直接放行)。

    1. 成分相同不同包裝容量算是同種藥品,例如EVE A錠的 48錠裝 和 60錠裝 為同一種藥品。
    2. 不同系列的止痛藥為不同品,例如EVE A錠 和 EVE A錠 EX 算是不同種藥品。
    3. 一般維他命為食品。
    4. 表飛鳴,硫酸鹽葡萄糖胺算是藥品。
    5. 如果說明及包裝上有標示第X類醫藥就為藥品。
    6. 眼藥水,酸痛貼布,藥膏算是藥品。

    依照以上之規定,如您須購買超過規定之數量藥品時,請先向衛生福利部申請,經申請核准後,煩請您再次聯繫客服人員。

    請參考:財政部關務署臺北關財政部關務署臺中關

    申請進口同意書申請流程:

    <保健食品及醫藥品之區分>

    以下成分不論劑量皆屬醫藥品之分類:

    奶薊(Milk Thistle )

    硫辛酸(Alpha Lipoic Acid )

    硫酸鹽葡萄糖胺(Glucosamine Sulfate)

    銀杏葉萃取物(Ginkgo Biloba)

    褪黑激素(Melatonin)

     

    成分中超過以下所列劑量會被視為醫藥品:

    若是購買含有以下成份之商品,請注意劑量,若購買超過2瓶需申請進口同意書:

    葉黃素Lutein(超過30 mg)

    輔酶Q10 (超過30mg)

    維生素A(超過10000 I.U.)

    維生素B1(超過50 mg)

    維生素B2(核黃素)(超過100 mg)

    維生素B3 (菸鹼酸)(超過100 mg)

    維生素B6(超過80 mg)

    維生素B12(超過1000mcg)

    維生素D3(高於800I.U.)

    維生素E(生育醇) dl-α-Tocopherol(高於400I.U.)

    鋅(超過30 mg)(包括Zinc Citrate、Zinc Bisglycinate、Zinc Oxide、Zinc Gluconate    
    、Zinc Sulfate)

    鎂(超過600mg)(包括Magnesium Gluconate、Magnesium Oxide、Magnesium Sulfate)

    鐵(高於45 mg)

    乳鐵蛋白(lactoferrin)(高於100 mg)

     

     <自用醫療器材相關>

    購買自用醫療器材, 需要事先申請貨品進口同意書才能進口自用。 如保險套、隱形眼鏡清潔液、 體溫計、衛生棉等皆屬醫療器材。

     

     <禁藥及管制藥品相關>

    請注意,含有管制藥品成分之藥品,禁止任何配送方式輸送

    詳細請閱:管制藥品分級及品項

    下單前,建議客戶事先調查運送目的國家的進口相關法規。如訂購者購買了管制藥品,本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不因此向客戶退還商品價格或運費),客戶應對此負責。

    詢問方式

    ※以上若有不明之處,建議您可直接撥打相關承辦單位諮詢。

    ※醫粧組專線諮詢電話:02-27878200、02-81706008

      

     <自用藥品輸入相關說明>

    本商城販賣之所有商品之形式皆為面向個別客戶個人銷售。

    (1) 自用藥品輸入僅允許個人使用。
    請注意,如果您轉讓或轉售所購買的藥物,會被視為違反藥物管制法。


    (2) 如果是個人進口,則購買者應全權負責產品的購買,運輸,清關等。
    請在充分了解個人進口和通關限制等相關規定後再使用本商城之服務。

    (3) 本商城僅提供成年人訂購商品。不適用於20歲以下的訂購者。

    (4) 本商城不接受配送至訂購者本人住所之外的其他地址。

    (5) 請遵從醫生或藥劑師的指示使用並購買的藥物。如果在使用中遇到任何問題,訂購者將承擔所有責任,本商城對此不承擔任何責任。此外,對於訂購者使用醫藥品而產生的任何結果,我們無法提供任何補償。

    (6) 收件者如填寫公司行號等無法確定特定個人身分時,則可能無法被海關判定個人進口而導致無法順利進行清關,敬請注意。


     <進口個人包裹實名認證>

    2020年4月16日起若未經實名認證的包裹,首次可放行通關,但第2次將不受理通關,需等收件人完成實名認證或取得收件人報關委任文件才能順利收到包裹。

    建議下單前先申請實名認證,且登記的姓名電話要和下單時填寫的姓名電話相同。
    可以使用財政部關務署推出的EZ WAY 易利委手機APP進行實名制認證(下載連結

    完成實名制認證後,未來當貨物被抽查時,手機將會收到EZ WAY推播的委任通知訊息,確認申報內容相符後,通關流程就開啟,並且可通過EZ WAY確認通關進度。

    若是包裹被檢查,海關僅透過EZ WAY 易利委APP通知,因此建議都使用APP申請實名制。